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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赫六法



  谢赫六法是中国古代美术品评作品的标准和重要美学原则。

  “六法”最早出现在南齐谢赫的著作《画品》中。六法论提出了一个初步完备的绘画理论体系框架——从表现对象的内在精神、表达画家对客体的情感和评价,到用笔刻画对象的外形、结构和色彩,以及构图和摹写作品等,总之创作和流传各方面,都概括进去了。

  “六法”是中国绘画史上最早的比较科学和有系统的绘画创作、绘画批评的准则,其内容如下:

  (1)气韵生动。

  (2)骨法用笔。

  (3)应物象形。

  (4)随类赋彩。

  (5)经营位置。

  (6)传移模写。